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在世界范围内蔓延,给社会、经济和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样,政府采购也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发展契机。随着疫情发展🍹,政府采购电子化进程明显加快,各省市地区纷纷出台政策🤽🏻♀️,推进变革👨🏽⚖️,积极探索,实现政府采购👆、招投标的电子化🧑🏿⚕️。2020年12月4日➕,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新增了“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内容,将其融入数字化发展的创新赛道。因此🛒👊🏼,后疫情时代👨🏻🚀,全流程无纸化👩🏽🚀、全过程零接触的电子化采购是对政府采购提出的一大迫切要求,但着眼长远,政府采购电子化不能只是应疫情之急,相关改革应不忘初心。
第一🙍🏼,电子化采购的发展,不应忘记降低双方成本、节约社会资源🐖,大幅提高采购效率的初心🙂↕️🏃🏻♀️➡️。事实上,早在2000年,新加坡财政部就建立了“政府电子商务中心”网站🧜🏿♀️,它以电子化方式全力支持所有政府机构和供应商之间的整个采购环节,把新加坡政府各部门和机构的财务系统和采购软件整合到一起进行工作,极大便利采购参与各方,缩短采购周期👨🏿🔬,提升采购效率🖖🏽。因此⇨,建议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搭建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从中长期来看,能够大幅度节约财政资金,提升政府采购的效益。
第二,电子化采购的改革不应忘记推动采购工作全流程的公开透明,提高整体风控水平的初心。《征求意见稿》第八条规定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的主体,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应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笔者认为,这将会进一步促进采购信息在全社会的公开化。以韩国为例🤾,在2002年,韩国政府考虑到纸质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存在人为因素的限制😄,容易滋生腐败等问题,取消了以纸质媒体发布公告的方式,并规定所有招标公告都必须通过韩国在线电子采购系统KNOEPS系统发布,确保了采购工作的公开透明。我国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可借鉴韩国的做法,实现采购全程留痕、全程可追溯、社会线上线下全程参与监督,有效预防腐败交易的同时,也增强了政府采购的公信力。
后疫情时代💾,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势在必行😲。在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的进程中,应不忘初心,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模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使政府采购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便捷高效☞。